受宁国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方”)委托,我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10时在宁国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其所有的山石竞价转让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本次竞价转让标的为位于宁国市胡乐国有林场杨树坞林区道路建设项目产生的山石,数量约3563.8立方米,起始价81967元(含税),竞买保证金1万元。
二、竞价方式:采用现场“一次性密封式报价”的方式,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四、展示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至竞价会前一日16时前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五、竞买报名:
1、报名时间:有意向的竞买人可2021年4月21日起至2021年4月27日17时前(工作时间)携带下列资料到宁国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截止时间前竞买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账户的不予办理);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报名的,应提交下列材料(加盖公司公章):
①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
④如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②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原件)。
(3)其他组织报名的,应提交下列材料(加盖组织公章):
①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等复印件;
②该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如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
④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五、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1万元。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4月27日17(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3、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宁国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国市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20000516779166600000013
注: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
六、签订合同及价款支付: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于7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成交额5%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向我公司支付1800元佣金。
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未足额交纳全部成交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竞得人后3个日内退还(不计息)。
七、特别说明:
1、本场竞价会竞价公告的数据由转让方宁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标的物的质量以现场现状为准,安徽银泰拍卖有限公司或者转让方不保证本次竞价转让标的无瑕疵。竞买人参加竞买视为已充分了解转让标的质量现状。
2、该标的物应当地政府规定不得在本地进行加工生产,竞买人如违反,转让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竞得人须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标的物移出现有场地,特殊情况需延期移出的,应当在规定移出时间前7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报属地、项目方延期,并向转让方报备,报请同意后,竞得人须按延期要求时间将标的物移出,否则逾期移出的转让方将有权全额扣除竞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造成的经济损失另行赔偿;本次竞价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物的开挖、装卸、所有清运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窝工费、场地占用费、垃圾处理费、税金、二次搬运费等一切费用),清运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 15956391618邵先生 17334572395郦先生
安徽银泰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竞价规则.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