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国土出让公(告)字2016第5号
经广德县人民政府批准,广德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广德县新杭镇七宗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 地 名 称 |
出让面积(亩) |
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起始价 |
保证金(万元) |
新杭镇2015-6号工业用地 |
8.079 |
工业 |
50年 |
≥1.2 |
9万元/亩 |
15 |
新杭镇2015-8号工业用地 |
6.7455 |
工业 |
50年 |
≥1.2 |
9万元/亩 |
12 |
新杭镇2015-9号工业用地 |
3.768 |
工业 |
50年 |
≥1.2 |
9万元/亩 |
7 |
新杭镇2015-11号工业用地 |
21.057 |
工业 |
50年 |
≥1.2 |
9万元/亩 |
38 |
新杭镇2015-12号工业用地 |
18.4605 |
工业 |
50年 |
≥1.2 |
9万元/亩 |
33 |
新杭镇2015-22号工业用地 |
24.399 |
工业 |
50年 |
≥1.2 |
9万元/亩 |
44 |
新杭镇2015-25号工业用地 |
13.0515 |
工业 |
50年 |
≥1.2 |
9万元/亩 |
23 |
注:具体建设要求按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实施。
二、竞买人范围和要求
县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公告期间到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5月3日期间,向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提交竞买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日下午4时整(竞买保证金以电汇方式交纳)。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将于2016年5月3日下午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时间:2016年4月20日至5月5日上午10时;
2、报价时间:挂牌期内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4时;
3、挂牌地点: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即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付款方式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5日将竞买保证金扣除挂牌费用后其余部分转为出让合同定金,竞得人签定《成交确认书》,按县政办[2011]99号文件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合同,按违约论处,没收竞买保证金,重新组织挂牌。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由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0563-6025222
开户单位: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德支行
账 号:1317087019200158096
广德县国土资源局
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徽银泰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